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,下设组织科、干部科和综合科三个科室,其主要工作包括:明确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、作用、任务与原则;党的干部工作;共产党员工作;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等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。坚持“党要管党,从严治党”,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,从学校的实际出发,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,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,经学校党委审查批准后贯彻落实,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。
二、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。按照党章和上级部门的要求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员工作制度,指导二级党委(党总支)、党支部开展工作,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,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的情况,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,构建充满活力、覆盖面广的基层党组织体系,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。
三、负责全校党员的管理工作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,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、返还等工作,协助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、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。
四、加强党校和干部培训工作。充分利用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、后备干部、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;开展党建研究。
五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。贯彻及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走群众路线,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调整、充实、配备和换届工作,按照“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”的标准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资格,培养、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担任各种领导工作,抓好干部轮岗交流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六、做好干部管理工作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,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,做好干部的考察、审查、考核及挂职干部的选配、考察工作。严格干部任免程序,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,根据党的事业的需要培训干部,提高干部素质。
七、完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。依照有关规范认真做好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,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。
八、负责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(境)工作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,集中保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(境)证件,负责人员信息登记、变更和撤销工作,办理证件使用、因私出国(境)审批备案等工作。
九、根据中央的有关规定,积极协同有关部门,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、安置和照顾工作,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。
十、做好扶贫“双到”组织协调工作。定期组织协调到扶贫点进行调研和指导工作,推动帮扶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进行。
十一、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,配合统战部门搞好统战工作。
十二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十三、受理党员、干部的申诉,做好来信来访工作,保证学院党代表工作室有序有效运作。
十四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