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在党委副书记李月的带领下,校党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纪检监察处、审计处及北校区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前往清远市清城区金沙村,与该村党支部党员以及我校驻村干部一起过组织生活会,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文件精神。
李月副书记在会上作了讲话,她重点阐述了《决定》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。她说,构建和谐社会,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来推进社会和谐,使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、作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。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,就是要让农民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,和城里人一样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切实好处。
讨论时,与会党员积极踊跃发言,交流学习体会。金沙村委书记王光华结合金沙村的实际,畅谈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会。